平日开车出行遵守交规
临近记分周期结束
驾驶证还是一分没丢
这时你会为零违法记录自豪
还是感觉“可惜浪费”
想利用“分数”来换钱呢?
蜀黍郑重提醒大家:
买卖分的想法千万不能有
否则后果很严重
近日,驾驶人韦某
到违法处理大厅窗口
处理交通违法
声称自己就是违法行为人
面对交警的询问
韦某很快就露出了“马脚”
——他根本不是违法车主
而是在顶替他人
处理交通违法
原来,早前韦某经人介绍
提供自己的驾驶证
替一辆粤E号牌的小车
处理道路交通违法
收取“好处费”
以为能“瞒天过海”
实则逃不过交警的“火眼金睛”
做类似“买卖”的
还有叶某、熊某
二人为获取金钱利益
谎称自己就是违法行为人
替人处理交通违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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